网上发帖卖口罩骗钱 男子获刑一年
2020-06-09 10:01:16
中国法院网讯(毛吉宇 周燕)6月4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采用“三方庭审”平台,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被告人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被告人彭某某退赔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550元。
法院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彭某某见口罩紧缺,社会需求大,遂于2020年2月4日至6日,以“深山美人”的账号名,在宜宾某网络平台上连续发布七条售卖口罩虚假信息,并公布了用于联系的微信号。
经统计,彭某某发布的虚假售卖口罩信息,网络点击浏览量累计10451次。被害人尹某某、马某、陈某某、黄某某等人,通过彭某某发布的微信号联系购买口罩,被骗共计1550元,后该微信号被腾讯公司封禁。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互联网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累计浏览量达10451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彭某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并采取相应网络封禁措施,而未得逞,且实际诈骗金额未达追诉标准,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予以从轻处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彭某某如实供述其作案事实,且在审理过程中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彭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诈骗犯罪,其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宣判。
宣判后,被告人彭某某表示服从判决,在法官、检察官、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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