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北京高院印发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
2020-06-07 14:20: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岩 王元义 陈琨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判权力和责任的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重点规定各类审判人员办案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构建司法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相匹配格局。

  《清单》包括7部分34条,列举各类审判人员、审判组织、审判机构权责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共143项。据介绍,《清单》一方面坚持司法责任制改革方向不动摇,尊重法定审判组织功能作用,既充分放权,又有效监督,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另一方面坚持权责内容全涵盖,坚持以审判流程节点、不同岗位职责、诉讼程序类型等因素为参照,涵盖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长、承办法官以及合议庭其他法官等行使审判权的各类人员,在审判管理、审判监督、院庭长办案、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办案等审判权行使的各个环节,既规定了应当履行的审判职责,也规定了应予以惩戒的负面行为,确保权责一致原则贯彻到底。

  “权责清单目的在于厘清各类审判人员的权力和责任界限,把现行的‘家底’摸清。”北京高院督查办主任赵瑞罡说。他表示,《清单》不仅对相关文件进行整合,也进一步梳理了各类审判人员的行权依据,明确怠于履责、不当履责、违法履责的行为责任,确保各类主体规范用权、行权有据、履职尽责、失职追责,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

  据介绍,北京高院下一步将完善并制定领导干部、法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制式填报模板和统一格式,推动建立全面覆盖、科学规范、符合规律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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