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积案 强监督 重质效
贵州全面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2020-05-31 10:54: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汪怡潇
为全面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清积案、强监督、重质效”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此,全省法院正式启动“清积案、强监督、重质效”执行活动。
方案明确,全省法院要深入推进执行“人民战争”,将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财产调查的项目和财产处置的时间节点,以统一样式书面告知当事人;对超过6个月仍未结案的案件,要通过信息化方式建立台账,设置提醒功能;对难以解决的案件,及时层报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在15日内“接招”并拿出解决办法;对需要协同执行的疑难复杂案件,上级法院在接到报请后,在1个月内组织制定执行方案;探索“预拘留”机制,可依法加大对拘传措施的适用;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将预防执行难的关口前移;明确涉民生案件、特殊主体案件、黑恶犯罪“打财断血”和职务犯罪财产执行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等五类执行案件的质效要求。
为了让每一项措施都能落实落细,方案要求,贵州高院执行局将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抽查或交叉检查;上级法院派出的执行督导员每月到下级法院督导时,要用半天时间到一个案件较多的法院执行信访窗口参与接访;“贵州移动微法院”设置执行信访功能,收到相关情况后,要做到“件件有人管,件件有回音”。
方案要求,对于执行质效不佳或弄虚作假的,上级法院要通过通报、提醒谈话、约谈、黄牌警告等措施,督促提升质效。对于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的,通过“一案双查”等方式,严肃查处。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综治扣分。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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