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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同、多元共治的江苏名片
——“9+1”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
2020-05-24 15:13:06 | 作者:田璇
中国法院网讯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2020年两会前夕,接受了中国法院网主持人的视频连线,就江苏法院改革审判机制、守护绿水青山的经验做法,与广大网友进行分享。
“宁可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驶入了快车道。
“但是,要全面解决好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环境问题,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需要积极推动构建环境资源保护的多元共治机制。”谈及应对环境问题的难度,夏道虎如是说,“这对江苏法院进一步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法院根据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改革。
2013年,江苏法院率先在省辖市范围内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建立了行政、刑事、民事等案件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的“三合一”专业化环资审判方式。
2019年,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江苏高院启动新一轮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率先建立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为核心、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为依托的“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着力破解阻碍审判职能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形成了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的“江苏方案”。成功打造了区域协同、多元共治的江苏名片。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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