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巧打“亲情牌”助力孩子踏上复学路
2020-05-28 17:04:5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黄法官,谢谢您,我女儿终于可以上学了!”电话来自千里之外的江苏省苏州市,电话那头是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杨某,也是两个女孩的妈妈。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的一起离婚案说起。2018年,杨某因与丈夫郑某感情不和,起诉至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后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小可和小爱(均为化名)跟随母亲杨某一起生活,郑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2019年初,郑某未如期给付抚养费,而杨某由于身体原因一直处于无业状态,无奈之下,杨某于2020年4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敦促孩子父亲郑某履行抚养义务,但郑某推脱说疫情当下,工程停工,自己也没有收入。另外,承办法官了解到郑某的两个女儿一个12岁一个14岁,面临返校复学,无业的母亲杨某已经无力负担女儿的学费。黄法官利用网络查控,查询到郑某名下除了2万元的存款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抚养费案件通常一年申请一次,虽然这2万元可以解燃眉之急,这个案件也可以顺利执结,但是之后的执行之路可能会异常艰难。考虑到孩子未来的成长问题,黄法官决定要和郑某积极沟通,打开心结。

  黄法官主动来到郑某承包的工地,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虽然和杨某离婚,但父女之情不能因此而割裂,要尽可能减少因大人之间的矛盾给孩子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让其观看了杨某发来两个女儿成长的视频。经过耐心说理和深入沟通,郑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被法院冻结的2万元先行给付,并承诺随后的抚养费按期支付。

  抚养费案件中,执行只是手段,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才是最终目的。了解到杨某的两个女儿顺利回到校园,而郑某能够重拾对孩子的关爱,黄法官心里泛起一阵欣慰。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