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见证强制腾迁
2020-05-27 16:20:03
 

  中国法院网讯(张钰)5月21日上午,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的23名执行干警赶赴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33甲号亚泰城(四期)施工现场,强制腾迁经法院多次督促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未果的被执行人违法占据的土地。本次强制执行行动由辽宁省电视台《正在行动》栏目组、沈北新区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组全程跟踪报导,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也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等亲临现场,参与见证了强制执行的全过程。

  这起强制腾迁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沈阳亚泰城(三期)工程的发包人,被执行人于某某系沈阳亚泰城(三期)劳务分包人长春市利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的项目经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申请执行人即将施工的建筑工地项目的分包承建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心有不甘,便提出由申请执行人补偿腾迁损失后,再与搬迁因承建三期工程时,安建在亚泰城(四期)空地上的仓库、建筑材料、生活设施等地上物,被执行人拒不腾迁的行为,导致申请执行人迟迟无法对案涉土地进行勘探设计,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其合法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故将被执行人于忠伟诉至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腾退土地以及搬迁一切地上物品。

  经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博群多次调查审理查明,被执行人拒不腾退土地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被执行人主张的抗辩意见于法无据,故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腾退土地以及地上物。经法院电话、短信、腾迁公告通知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未果后,才有了此次强制腾迁行动。

  为确保此次强制腾迁行动的顺利执行,在沈北新区人民法庭执行局领导的带领下,在执行团队长的组织下,经过先后三次的实地考察,负责承办该案件的办案人制定了详细的强制腾迁执行方案并勾画了执行现场的草图。统筹安排了参与强制执行的干警们以及搬迁公司的工人们的具体任务,对储存物品的彩钢房、仓库、配电室等重要拆迁现场的录像记录工作进行了示明与指导,准备多种应急预案。

  21日上午8点30分,随着主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何彦东一声令下,执行局负责人周立永宣布本次强制腾迁行动立即开始。被执行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达执行现场,徐柏库团队长通过视频通话的方式明确了现在执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执行工作有序开展,整个执行过程中动用了多辆挖掘机,在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干警的强制执行力下,整个执行过程,无一人阻拦,被执行人从起初的怠于执行转变为积极配合执行。

  经过执行干警顶着风雨数时小时的连续奋战,终于顺利将该厂房土地腾空,所有储存均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逐件密封张贴封条,以便向被执行人退还。在全部物品运送至指定保管地点后,本次强制腾迁行动圆满结束。

  行动结束后,人大代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零距离”参与执行行动,让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体验了执行工作的艰辛,对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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