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执行通知书刚送达 被执行人主动把款还
2020-05-18 10:43:1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熊凯
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彭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系好友,杨某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向好友彭某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杨某拒不偿还,无奈彭某诉至法院。湘阴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杨某偿还彭某借款1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彭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利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时间进行法律宣传,向被执行人讲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严重后果和要承担的责任。被执行人杨某在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下,表示可以履行义务,并即刻交纳了1万元执行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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