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苍梧:拒不履行“躲猫猫” 凌晨拘传促执行
2020-05-15 09:39:4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韦明远 柳思
 

  为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书记在现场,我在执行办案一线”工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5月12日凌晨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在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何云带领下,奔赴辖区京南镇开展凌晨执行专项行动,迅速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张强拘传到法院。

  组织他人外出务工,工人受伤须担雇佣责任

  2013年,家住苍梧县京南镇的张强先后组织同乡莫火、李绪、张建、李清等人到广东一些工地务工,具体负责水泥管桩装卸过程中的挂钩工作。当年11月20日,张建在卸水泥管桩工作过程中从平板车上跌到地上导致左脚受伤。后经司法鉴定,张建伤情为九级伤残。而张强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2016年4月,张建申请京南镇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由于双方对剩余赔偿费用协商未果,京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6年10月终结了调解。2019年1月,几经追索无法得到赔偿的张建向苍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强赔偿人身伤害的损失。苍梧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张强与张建存在雇佣关系,一审判决张强赔偿张建各项损失共计11多万元。张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拒不执行“玩失踪”,内外合力强化执行

  判决生效后,张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2019年10月,张建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大量调查工作,除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09.69元外,未发现张强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而此时张强则以外出务工为掩护,更换联系方式,拒绝接受张建和法院的联系,企图逃避执行。虽然被执行人张强“下落不明”,但苍梧法院执行干警对案件的追踪并未松劲,安排专人一直关注案件的进展,并将该案件列入今年的“书记在现场”破解执行难问题清单。同时告知申请人主动协助执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张强下落的线索,以便执行法官能够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收到线索行动快,凌晨出动促履行

  “何法官,今天早上我看到张强开小车回到家了”,5月11日,申请人张建向法院报告了被执行人张强驾驶一辆新汽车回家的重要线索。

  “想要找到这些东躲西藏的被执行人,凌晨执行是最佳时机”,何云当机立断,一边制定执行方案,一边请申请人随时关注被执行人动态,确保执行行动万无一失。5月12日凌晨,苍梧法院迅速组织干警集合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在敲开被执行人张强家中的大门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强及其家人出示了搜查令。并当场从被执行人家中找到汽车钥匙一把、手机一部、现金1300余元。经承办法官释法说理后,张强仍不配合履行赔偿义务,也不如实申报财产,执行干警遂将张强拘传到法院。被传唤到法院后,张强意识到法院这是动真格了,先前强硬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主动请求法院给他机会联系家人筹钱。在筹到赔偿款1万余元后,其承诺在一个星期内再筹集2万元继续赔偿给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则与申请人协商分期赔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苍梧法院针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一是通过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社会了解被执行人情况,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推行举报制度,向申请人宣传政策,鼓励他们及时将了解到的被执行人信息告知法院,提高法院执行效率。三是践行“书记在现场·我在执行办案一线”工作法,建立问题清单,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认认真真为群众办实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文字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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