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男子疫情期间非法狩猎被判刑
2020-05-15 08:47: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疫情期间闲不住,溜出家门捕鸟,肆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行非法狩猎的案件,被告人刘某、汪某、吕某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没收作案工具。

  2月7日,被告人刘某、汪某、吕某因疫情期间闲在家中感觉烦闷,溜到合川区三汇镇,不顾忌疫情,也不管该区域处于禁猎区和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声音诱捕和网捕方式,共计捕获鸟类3只。后三被告人返家途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经鉴定,捕获的鸟类均系野生画眉鸟,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规定,案涉狩猎地点属于禁猎区,狩猎时间属于禁猎期,狩猎方法属于禁止使用的方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汪某、吕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所猎的三只画眉鸟如今尚是活体,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三被告人在国家疫情防控期间从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应以严厉的法律手段予以打击,遂判处监禁刑,拘役二个月,并没收作案工具。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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