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关系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每位胜诉当事人都迫切希望法院执行人员能将自己的胜诉权益快速执行到位,但实际执行工作中存在着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导致案件会出现执行不能的风险,法院若未能及时公开执行信息,可能会导致申请执行人上访、举报的社会风险。
河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自成立以来,将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知情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执行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引发的社会矛盾。一是主动公开线上、线下查控结果。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到法院面对面沟通,第一时间将网络查控结果用书面形式呈现给申请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逐一调查落实,对调查结果拍摄现场图片、记载纸质笔录,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做到执行全程公开、全程留痕。二是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见证执行。对被执行人的查找、询问过程中,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让申请执行人见证到执行干警的艰辛与努力,了解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主动降低心理预期。例如该院在执行一起小标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两次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王某仅履行了2500元,在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询问过程中,申请人何某全程参与其中,在全面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庭及收入情况后,申请执行人何某主动表示对执行干警的努力看在眼里,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完全部欠款,同意放弃剩余欠款,该起案件顺利执结。三是大力推进律师调查令的适用,保障律师深度参与执行办案全流程。在立案时主动告知该项制度,让每一案件当事人了解。例如在某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聘请有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在申请执行人提供有财产线索后,法院为其出具了律师调查令,让其参与财产线索的查找,既有力的助推了案件执行,又提升了执行的公信力。四是对执行不能案件,加强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保障其知情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找力争做到手段用尽、措施穷尽,财产线索核实清楚并及时反馈给申请执行人,同时严格按照终本规定完善工作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告知清楚案件执行不能不是法院执行不力,而是由于被执行人丧失清偿能力所致,提前化解该类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风险。例如在该院一起终本案件中,因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党某的财产查找线索落实细致,且在查找线索过程中及时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沟通告知其后果,在约谈申请执行人张某时,其主动表示同意案件终本。
下一步,高新法院执行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执行中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的保障,主动将执行过程全面透明化、公开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倒逼执行规范化,推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