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份央企问题清单曝光
2020-05-12 08:52:53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郄建荣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份央企问题清单曝光

  五矿集团中国化工下属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亟待整改

  2015年以来,仅辽宁、江苏、湖南等11个省(区)生态环境部门就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集团)下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120余次。

  2013年以来,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因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高达287次。

  如果不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开指出,确实无法相信,这些问题居然出在中央企业。

  2019年7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首次进驻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对这两家中央企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保督察。

  今天,中央第七、第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公开了对这两家央企的督察情况。从督察组公开的问题看,两家企业虽然是央企,但两家企业特别是其下属企业生态环保违法违规问题不能小觑。

  督察组明确指出,两家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企业经营发展之中。督察组要求,两家企业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两家集团下属企业环境违法严重

  五矿集团以及中国化工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进驻的企业,督察组到底查出了哪些问题备受关注。

  首先看五矿集团。督察组点了一堆违法问题。其中,五矿集团下属鲁中矿业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采用崩落法采矿,导致矿区出现11公顷的塌陷地块。中冶陕压重工设备公司、湖南有色集团公司、衡阳水口山金信铅业公司等企业甚至不接受、不配合地方监管。

  不仅如此,五矿稀土下属的定南大华公司偷排化学需氧量超标10余倍的工业废水,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暗查发现。第二轮督察进驻期间,这家企业仍在偷排废水。南昌硬质合金公司私设偷排口,偷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396毫克/升,氧化钨车间长期直排含氨尾气。

  对于中国化工,督察组明确指出:“中国化工部分下属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淡薄,2013年以来有65家生产经营企业因环境违法问题被行政处罚。”其中,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企业因为环境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地方行政处罚40次、30次和14次。

  同时,一些企业甚至屡屡冲破法律底线、漠视地方监管,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先后被行政处罚9次,累计处罚金额达219万元,但这家企业拒不缴纳罚款,并试图向第三方环保工程公司转嫁行政处罚责任。2018年6月,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抗拒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蓝天保卫战现场检查,在检查人员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仍然拒绝接受检查。

  此外,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纵容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等5家下属企业大肆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仅2018年就对外销售80余万吨,硫分最高超标985倍。四川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污水长期超标排放,直接进入长江支流。

  2013年以来,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生产基地外排废水超标34次,其中总磷最高超标297倍,厂界臭气超标3次。督察组说,去年1月,这家企业为掩盖将部分污水混入雨水偷排环境的违法事实,连续3次拖延、阻挠地方环境执法检查。第二轮督察期间,这家企业异味扰民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应十分强烈。

  有些违法问题第一轮督察已曝光

  事实上,这两家央企特别是下属企业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有的早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对地方进行督察时就已经被曝光。但是,直到第二轮督察直接进驻两家企业,第一轮督察时发现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整改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

  据督察组介绍,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公开反馈意见中,涉及中国化工所属企业6家。“中国化工一直没有组织推动整改工作,导致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问题多见。”督察组说,其中,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清理5.9万吨电石渣并将土地恢复原貌,而是采取“污染搬家”方式将电石渣转移至厂区内堆存,且无任何防渗措施。

  2018年对山东省督察“回头看”时,督察组指出济南裕兴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堆存、倾倒红石膏问题后,2019年7月,这家公司将厂区堆存的60余万吨红石膏进行清理,但督察组随机抽查8家处置企业发现,7家没有规范储存场地,1家合同企业尚不具备处置能力,污染治理沦为污染转移。广西蓝星大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旧堆场仍堆存红石膏约370万吨,远超设计库容且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渣场问题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督察发现,该企业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的12倍。

  五矿集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督察组表示,2017年五矿有色多家下属企业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点名通报,2018年湖南有色化学需氧量超总量排放,南昌硬质合金公司环保问题一直未整改,但在考核中均没有体现;鲁中矿业内部业绩考核不仅不考核环保,反而对矿山超采行为给予奖励。

  2016年中央对江西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收到群众关于五矿稀土旗下的红金稀土异味扰民问题举报5起,但这家企业仅对1个萃取车间进行整治,其余3个车间废气扰民问题至今没有解决。2018年6月这家企业列入搬迁计划后,干脆彻底搁置废气治理改造工作,仅在萃取槽设置水封以应付督察检查。

  据督察组介绍,按照第一轮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五矿铜业熔炼分厂低空排放污染和废渣积存问题应当整改到位。2018年8月28日,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回头看”督察前夕,五矿铜业不在整改问题上想办法,而是强调要做好迎检过关预案,争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兜底”。

  督察组说,营口中板公司球团竖炉和132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超标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为骗取荣誉称号,营口中板公司隐瞒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26次的事实,虚假填报申报材料,制造大气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的假象,并于2019年7月被国家有关部门纳入“绿色工厂公示名单”。

  企业集团总部责任不可推卸

  从具体情况看,两家企业违法违规问题大多出在下属企业。但是,督察组认为,两家企业集团总部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督察组明确指出:“五矿集团对下属企业环境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不力。”其中,郴州钻石钨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异味扰民问题突出,大量危险废物长期露天堆放。当地多次责令整改,但始终没有解决。集团公司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向郴州市政府反馈已完成整改任务。

  督察组指出,五矿集团对下属企业环保考核问责也多流于形式,长期以来环保工作仅占业绩考核权重的2.5%,2019年甚至规定除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外,环境问题最多只能扣2分。

  “五矿集团为进入稀土领域,明知赣县红金公司产能批建不符仍完成收购;放任赣县红金、定南大华等企业未批先建,在污染治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多次向其下达超过环评批复产能的生产任务指标。”督察组说,“五矿集团对下属企业上报的总量减排数据仅作简单审核,对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关注不多。”

  中冶公司对所属葫芦岛锌业公司从控股转为参股后,就将该公司排放的约8508吨二氧化硫当作集团公司的减排量,占2016—2018年全集团二氧化硫总减排量的95%。督察组说,五矿集团整个集团二氧化硫减排沦为数字游戏。

  “集团总部仅有1人专职负责环境管理工作,蓝星、农化、橡胶、昊华、新材料等所属二级公司的安全环保部于2018年12月才成立。”在督察组看来,中国化工的企业主体责任也没有落实到位。

  督察组透露,2013年以来,中国化工下属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高达287次,但“集团公司对这些情况普遍不了解、不掌握,仅对上报的36次处罚案件进行考核扣分,对于层层瞒报漏报行为未组织纠正和查处”。督察组说,2018年12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编造虚假材料对抗督察等问题,中国化工没有组织调查核实,直至第二轮督察进驻后才临时开展调查问责。

  “近年来,中国化工重规模扩张、轻发展质量问题也比较突出。”据督察组介绍,截至2018年底,集团公司2004年成立以来陆续并购的69家地方国有企业中有47家已破产、注销、停产或成为僵尸企业,或进行产权转让,遗留大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据督察组介绍,对督察发现的两家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已形成清单,并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分别移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两家企业党委。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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