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六保”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江西九江中院成功调解六件劳动争议系列案件
2020-05-09 17:15:11
 

    中国法院网讯 (冯晔 黄丽丽)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产复工,5月8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结案六件矛盾尖锐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被告九江某建材公司招聘刘某某等六名原告为其职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六原告均签署了一份承诺书,请求被告将社保、医保费用直接付在工资内,由其自己交纳,并承诺所有法律后果由其本人承担,不追究公司相关法律责任。2016年至2019年,六原告与被告分别续签了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同时六原告分别签署了一份内容与前述相同的承诺书。因此,在六原告工作期间,被告未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后六原告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补办补缴社会保险及给付经济补偿金等。彭泽县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书后,原告不服并向彭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判令被告支付六原告相应的高温补贴,驳回六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刘某某等六原告不服,上诉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二审依法改判。考虑到这批系列案涉及群体性,若处理不当,将会带来不良的社会隐患,九江中院立案二庭合议庭在庭前即对这批系列案件及时进行讨论和研判。2020年4月28日,承办人根据法律规定,将这六起案件合并开庭审理,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深入了解案情。庭审结束后,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情况下,承办人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以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纠纷,但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过大,未能当庭达成调解意见。

  承办人结合案件事实、庭审情况及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制定了更加细致的调解方案。向被告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写了一封言辞恳切、融法理与情理于一体的信件,充分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利益的平衡,明法释理、统筹兼顾,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现“六保”提供精准司法服务的要求,灵活采取调解方案,既促进了企业正常生产,也兼顾了劳动者诉求,维护了双方权益,实现共赢。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六名原告均与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六起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终获圆满和谐解决。

  据了解,今年以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法公正高效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始终站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司法保障,提振营商环境,支持复工复产,为推动该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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