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一租户忘熄灭蜡烛引发火灾 责任谁来担
中国法院网讯 (赵延丽 艾家静) 在房主知情的情况下,二房东将房屋分割后转租,住在其中一间的女孩忘了熄灭蜡烛,从而引发火情。楼上住户明知着火了,但以为没什么大事,未及时逃离,待火情变大后已回天无力。之后,死者家属将房主、二房东和女孩一起诉至法院索赔。近日,经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调解,女孩赔偿15万元、房主赔偿4.5万元、二房东赔偿6万元。
就在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案件依法审结后,作为次承租人的女孩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9年6月的一天晚上9时,某小区3楼一户居民房发生火灾,后蔓延向上燃烧,住在4楼的一男子在躲避明火的过程中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接警派出所告知,火灾的起火点位于女孩承租的房间,且三楼与四楼的交界处楼道里堆放了大量杂物。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子出租,明知承租人分割后再转租,成为了群租房。”据承办法官介绍,因为停电,住在其中一小间的次承租人着急出门,以为把蜡烛吹灭了,但其实没有,结果发生火灾。住在楼上的男子当天知道火情,但是因为自信或大意,没有及时逃离。
承办人指出,三被告在使用3楼房屋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和消防安全义务,对楼上住户的死亡和财物毁损均有过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原告家属一开始索赔近百万元,后经释法析理,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近30万元。
审理过程中,三被告均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法院经过综合考虑分析当事人各方的责任,最后调解结案。
近几年,各地群租房火灾不断,时有人员伤亡,其原因就在于群租房格局复杂,多用简易木质板等非阻燃材料分隔空间,再加上居住人员密度大,一旦发生火灾,就是难以承受的代价。承办人表示,群租房往往存在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在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消防设施的群租房内发生火灾事故,承租人、出租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4楼住户作为成年人,理应对自身安全具有高度注意义务,在明知起火情况下,应尽快逃离,不能存侥幸心理。房东知晓和同意承租人将房屋分租,也应承担一定法律责任。我国刑法对放火、失火、过失致人死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作为次承租人的女孩,也应根据其行为时的主客观要件,承担放火、失火或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