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 知产保护跑出“上海速度”
普陀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现场。顾俊磊 摄
一边是知产案件收案逐年上涨的态势,一边是部分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尴尬境地,不禁让人思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该走向何方?
近年来,上海法院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加强诉调对接,深化诉源治理,交出了一份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的“上海答卷”。
法院里来了“知调委”
“他们是本案第三人,LOGO是他们制作的。”
“我承认图片是我们下载的,原告可以追加起诉我们,也可以撤诉后重新告。不过,这点事情告来告去就没意思了……”
2020年4月7日上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正在进行之中。几方当事人争执不下,气氛剑拔弩张。
“你们先回避一下,我和原告代理律师再单独谈谈……”眼见又要陷入新一轮口水战,调解席上的徐寿山马上“喊停”。
“好的,法官。”被告某科技园、第三人某广告公司的法务们站起身来,走出门去。然而,虽然坐在法院的调解室里调处案件,徐寿山却并非法官,那么,他到底是谁呢?
原来,早在2017年,普陀区法院在实践中发现,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近七成都是“原告相同、被告不同”的类案。这类案件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和侵害商标权案件为主,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标的额较小、调解难度不大。为此,同年12月,该院与普陀区司法局联合成立普陀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知调委),探索此类案件的驻法院诉前调解工作。
截至目前,知调委共有4名专职调解员,徐寿山是其中之一,另外3名分别是戴正和、管益胜和吴彩娣。其中,戴正和、吴彩娣退休前在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常年负责商标广告相关事宜,管益胜、徐寿山来自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拥有着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再加上这些年的法院带教和实战训练,他们对于知调委的工作早已“驾轻就熟”。
“拿到案子后,我们一般先核实事实部分。如果当事人对事实部分有异议,就要求他们举证,如果没有异议,再谈赔偿问题。”徐寿山说。
摸清原告代理律师的心理预期,确定被告、第三人的赔偿底线,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方案……在徐寿山的主持下,案件最终圆满解决。广告公司法务当场支付了赔偿金,原告代理律师撤回起诉。
“建议你们回去以后把平台再整个清理一遍,如果还有未经授权的图片,要及时删除,否则依然有可能引发诉讼。”虽然已经结案,戴正和却不忘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每当圆满解决一起案件,管益胜觉得很有成就感。为了做好知调委的工作,他至今还保持着一闲下来就找专业书籍学习的习惯。
“知调委最大的作用就是分流。这些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曾经占据了知产庭很大的工作比例,现在在诉前阶段就分流出去,减轻了法官和法官助理的负担,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去办理疑难案件。”普陀区法院知产庭庭长鲁君说。
据鲁君介绍,为加强诉讼与调解的衔接,该院还建立了“1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4名调解员”快速办案小组机制,根据4名调解员的专业特长分配各类案件,同时安排1名法官助理对所有案件情况进行统筹,就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明和指导。对经过规定时间仍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及时转入法院立案程序,统一交由法官审理,加快案件流转速度,形成统一判赔尺度。
2018年,普陀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128件,其中,委派知调委调解1046件,调解成功率为32.79%。2019年,该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53件,委派调解2281件,调解成功率攀升至64.23%。
知产调解的“专业范儿”
与普陀区法院受理大批量案件不同,作为全国首批3家知识产权法院之一,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专业性更高,技术性更强,审理周期也更长。
有鉴于此,2016年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打破传统人民调解参与诉前调解的做法,积极引入专业化的社会调解力量,先后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生物医药协会、互联网行业协会、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4家专业社会组织签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走出了一条专业化委托调解的新路子。
“你们两家公司从事这类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工作不久,经营压力也很大,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开拓业务上,而不是在这里纠缠。”2019年12月18日,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当事人同意,进入了诉前调解程序。负责调解工作的刘和平来自于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他常年与企业打交道,熟知商业运作规律,深谙企业负责人心理,三言两语便让当事人冷静了下来。接着他又深入浅出地对案件进行分析,阐明调解解决纠纷的便利,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共识。
然而,由于诉前调解仍处于立案阶段,法官无法直接介入,而部分案件当事人就是冲着打官司来到法院,因此调解积极性不是很高。2018年3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继续创新机制,在诉前调解的基础上,主动探索诉中调解,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促进案结事了。
“诉中调解最大的优势在于法官与调解员之间的协调配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产二庭庭长钱光文说。
某科技公司为某化妆品公司开发系统软件,并提供运行维护服务,但化妆品公司一直拖延付款。经过庭前证据交换,确定双方争议焦点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将该案交由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诉中调解。调解过程中,化妆品公司提出,科技公司旗下子公司在中国抢注了自己的商标,希望科技公司能够将已注册的商标“返还”。
调解员钱评敏锐地觉察到,这是该案调处的重要突破口。但是,调解协议如果涉及第三方权利转让,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理?钱评第一时间找到承办法官进行确认。最终,经承办法官核定,涉及第三方权利的商标转让内容记入调解笔录,其余对应起诉请求的协议制作成了民事调解书。
“在这个案子里,双方打官司是为了支付欠款,但真正的矛盾是背后的商标转让,我们通过诉中调解,把这些问题一揽子解决,避免当事人再次诉讼,实现了他们的利益最大化。”钱光文解释。
与此同时,考虑到一审收案中,涉及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的技术类案件占比九成以上,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主动扩大调解员队伍范围,继专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之后,将本院技术调查官也纳入参与诉中调解。
2019年5月,在一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中,原、被告双方对于涉案软件开发的完成情况各执一词,技术调查官与承办法官一起驱车前往原告生产线,现场进行涉案软件的功能演示,明确了软件存在的问题。此后,技术调查官也一起参与调解,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该技术问题,为纠纷解决奠定了基础。
据统计,自2016年4月20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来,截至2020年3月底,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委托诉前调解案件487件,调解成功145件。自2018年3月14日开展诉中调解工作以来,截至2020年3月底,该院共诉中委托调解案件855件,调解成功30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