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接受民警传唤暴力袭警 男子获刑六个月
2020-04-10 15:05:20
中国法院网讯 (何伦波) 拒不接受民警口头传唤,在民警对其进行强制传唤时,暴力伤警,妨害警察执行公务。2020年4月9日上午,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并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10日上午11时,被告人罗某在永兴县鲤鱼塘镇某超市二楼曹某的店子里打麻将,因向曹某借钱不成而将店内的麻将桌掀翻并不肯离开,曹某遂报警。鲤鱼塘派出所民警黄某、吴某等人处警,口头传唤罗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罗某拒不配合,在民警对其进行强制传唤时,罗某往民警黄某后脑打了一拳,民警吴某在制服罗某过程中右手食指受伤。经鉴定,被告人罗某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缓解不全期),在本案中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罗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罗某的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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