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法官倾情调解孩子拿到抚养费
2020-04-03 08:49: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聂涛
3月31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光武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就婚生子抚养费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圆满结案。
家住安徽省界首市沙北某村的王某与杨某2012年春节期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5月1日登记结婚,翌年12月3日他们的婚生子出生。2018年9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儿子由女方杨某抚养,男方王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600元。然而,王某一直未按约定给付抚养费。于是,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支付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抚养费共计10800元。
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得知,被告王某认为,原告杨某不让自己探望孩子,剥夺了探视孩子的权利,且自己没有固定工作,无收入来源,经济拮据,遂拒付孩子抚养费。在找到抚养费纠纷的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有调解的可能,遂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父子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使被告王某认识到自己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儿子失去基本生活保障是违法悖理行为。同时,也使原告杨某深知自己意气用事,不顾及儿子与亲生父亲血溶于水的亲情和父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先行支付孩子抚养费一万元,并当场兑付,今后,被告王某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不再拖欠。至此,一起闹得沸沸扬扬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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