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府院联动机制全面落地落实
3月31日,延边州政府与延边州法院联合召开延边州第一次府院联席(视频)会议暨延边州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仪式。州委副书记、州长金寿浩,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庾成日出席会议并就府院联动工作分别讲话。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在州、县(市)两级同时召开,标志着府院联动机制在延边辖区全面落地落实。
早行动细部署
2020年1月开始,延边州法院结合省高院关于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延边州各县市法院对府院联动工作开展广泛调研,总结梳理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动产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和行政案件统一电子送达等改革探索中与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经验,并积极学习借鉴全国各地先进做法。省政府与省高院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后,延边州法院未急于召开府院联动会议,而是确定延吉、珲春、图们等5个试点地区,以重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和为政府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为切入点,先行尝试与政府开展府院联动,并组成专门工作组着手拟定延边州和县(市)府院联动实施办法。
强落实重实效
府院联动机制试行半月以来,两级法院已成功协调化解涉诉和诉讼外行政争议23件,争议涉及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处罚、行政登记等多个领域,并且还为延吉市政府老旧小区改造等涉及4500余人切身利益的十几个县市重点项目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切实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的积极作用。
建机构定规则
按照省高院的相关要求,延边州两级法院均与政府办公室建立对接关系,共同研究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经反复沟通交流,在组织专门会议征求意见、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决定成立延边州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并拟定延边州政府、州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则》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延边州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由州政府州长金寿浩与州法院院长庾成日共同担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有关府院联动机制运行的协调工作,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设在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各县(市)均比照州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成立县(市)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
延边州州长金寿浩与延边州法院院长庾成日共同为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
会议通过了延边州政府、州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则》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则》明确了府院联动的八项具体工作机制,即健全重大事项研判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规范行政机关应诉机制、完善行政强制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建立司法审查定期通报机制、推进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推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明确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办理行政争议范围、启动方式、工作流程和形式等共计28条具体规则,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延边州州长金寿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延边州州长金寿浩强调,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推进,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不仅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满足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更高期待的需要,也是维护边疆地区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的需要。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站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紧盯重大案件、重大改革、重大矛盾、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等关键领域,有效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作用,发挥好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将更多的行政纠纷尽早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健全府院联动机制,不仅要“联”好,更要“动”好,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实施,切实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坚持紧密衔接、信息共享、底线思维、社会联动,狠抓责任落实,全力确保府院联动工作取得应有成效。要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加强督查、强化宣传,通过府院双方同频共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推动延边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延边州法院院长庾成日表示,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府院之间紧密联系,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延边州两级法院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深刻理解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提升政治站位,深化协作、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服务发展大局,共同推动延边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全面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落实成立“一个中心”、完善“七项机制”工作要求,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以“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参与推进社会治理。要完善加强府院联动的保障机制。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长效化府院沟通协调制度、个别化府院联合调研制度以及日常性府院联络工作制度,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延边州落地落实,努力为延边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法院力量。
会议主会场设在州法院,州法院副院长钟兴华介绍了建立法院联动机制的背景情况,州政府副秘书长丁霄汉对《延边州府院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及组织机构、基本职责进行说明,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红广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进行说明。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裴凯出席并主持会议,州政府秘书长苏庆良和32个州直部门负责人、州法院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分会场设在各县(市)法院,参会人员范围均参照主会场执行。会后,延边两级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均举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