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机构将全力向“老赖”施压
2010-07-21 11:05:35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杨维汉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的协助执行义务,并通过金融手段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最高人民法院20日公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了银行业、证券等金融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协助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执行工作。

  《意见》指出,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当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开户、存款情况,依法及时办理存款的冻结、轮候冻结和扣划等事宜。对金融机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制定金融机构对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进行必要限制的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应当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作为审批贷款时的考量因素。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涉及金融债权的,可以采取不开新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对外支付等制裁措施。

  《意见》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应当监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督促作为被执行人的证券公司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为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开发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意见》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查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将人民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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