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风险大 法院诉前调解化纷争
2020-04-01 16:03:23
 

    中国法院网讯 (代灏翔)   2017年4月,刘某与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包了一项目模工的劳务工程,招募劳动者进场务工。

  2018年8月,发包方与刘某结算并全额支付了工程款。刘某收到工程款后,仅支付部分报酬,拖欠邓某等28民劳动者报酬128226.79元,并为了逃避劳动者讨薪四处逃匿。劳动者纷纷向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相关部门立即要求刘某配合调查并出具责令支付通知书。因刘某一直不出面配合调查也不支付欠薪,人社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8年11月28日,刘某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2019年1月,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1月,邓某等劳动者以欠付劳动报酬为由将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由于涉案当事人众多、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按部就班进行立案、举证期限、开庭、判决、执行,诉讼时间较长,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可能不理想。

  于是,法官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其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法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多番沟通协商,最终促成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28名劳动者顺利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化解纠纷。

  近年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敢于为劳动者“撑腰”,绝不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仅仅在2019年,就有3名被告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处刑罚,及时有效惩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讨薪攻略

  一是争取协商解决。被拖欠薪水的人员可以联合起来,选出代表与用工方协商,主动亮出证据,讲明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对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协商和解成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和解协议。

  二是拨打维权热线寻求法律救济。12348法律咨询热线;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51工会职工维权热线;检察机关举报电话:12309。

  三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提起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即一裁终局。

  四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双方无异议,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若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是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法》第276条将恶意欠薪行为纳入犯罪范畴,对于那些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或有能力而不支付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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