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让审判效能释放抗疫一线

——北京丰台区法院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工作纪实
2020-03-23 11:03: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馨天 刘泽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改革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打破传统工作模式,“云端”高效审理一批民事案件,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立体化、精细化的纠纷解决需求。

  依规扩大独任制适用

  3月16日,丰台区法院长辛店人民法庭法官汪成明适用独任制“云端”审理一起普通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案,便捷、高效的审理让当事人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该案案情相对简单,基本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汪成明深入了解案情、仔细斟酌后,确定案件符合《试点实施办法》中关于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的规定。同时考虑到当下疫情防控的需要,开庭前,汪成明对诉讼程序及适用依据向原告进行了明确告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适用独任制开展“云端”庭审,实现“无接触式”开庭。

  丰台区法院在严格遵循《试点实施办法》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的情况下,坚持实事求是适用独任制,坚决不减损诉讼程序的功能价值。经仔细梳理摸排,近期该院还将有22起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可依规适用独任制。

  电子诉讼“一条龙”

  “从立案到开庭,仅用了5天时间。”3月16日,该院法官舒翔适用电子诉讼,全程在线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线立案、卷宗在线移转、庭审在线进行,真正实现了诉讼“无纸化”,当事人诉讼不出门。“在审理进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有关数据都会被留存,能够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公正性及事后的可追溯性,有效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舒翔说。

  疫情防控期间,丰台区法院积极将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同智慧法院建设、移动微法院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互联网+”的社会治理模式,将诉讼活动由“线下”搬到“线上”。截至3月16日,该院已实现在线立案349件,在线庭审381件、调解366件。

  公告开庭不减权利

  日前,在丰台区法院46法庭内,虽然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在场,却传来了当事人称赞的声音:“坐在家里30分钟就开完庭了,给咱北京法院点赞。”

  该案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由卢沟桥人民法庭法官綦宗霞审理。庭审中,綦宗霞围绕着诉讼请求和案件要素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处理,但严格保障当事人的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坚持做到简程序不减权利,简流程不减规范。

  “这是一个公告开庭案件,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希望今后通过简案快审能给当事人带来更好的司法体验。”綦宗霞说。

  司法确认足不出户

  日前,方庄人民法庭法官李蕊通过“北京云法庭”在线完成审查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由于该案当事人年近九旬,且涉案财产数额较大,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案件的审查有必要通知所有申请人到庭进行询问。”李蕊说,“疫情防控期间不适宜通知申请人到场,便决定通过线上谈话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审查。”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疫情防控及审判实际,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云端’审判与落实改革精神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改革提供鲜活、多样的基层样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审判中的获得感。”丰台区法院院长祖鹏表示。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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