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法官将心比心 帮10位农民工讨薪
2020-03-20 15:20:3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宁 刘雪豪
“眼下,正是春耕生产的黄金时节,他们急需资金进行投入,确保全年收入有所增长,如期实现小康。”3月19日,在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泾达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黄某心灵受到震撼,将10位农民工的务工工资4.086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2018年4月,民权县某乡张某、陈某等10位农民,跟随黄某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地务工。工程结束,黄某除安排车辆将这10位农民送往家乡外,没有支付任何劳动报酬。为维护合法权益,张某、陈某等10位农民将黄某告上民权县法院。2019年6月18日,该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被告黄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陈某等10位农民工工资款共计4.086万元。
该院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2020年1月4日,张某、陈某等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张某、陈某等10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黄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王泾达及时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但黄某以“工程发包方还没有支付工程款”为由,进行推脱。王泾达几次敦促,黄某都说“钱没到账”。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后,王泾达一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边按照院党组部署,利用网上办案系统和电话、微信等“隔空”开展执行工作,劝导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3月19日,王泾达再次做黄某的思想工作,要他认清当前执行形势,从中心大局出发,帮助农民搞好春耕生产工作。经过王泾达将心比心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黄某身受感动,表示自己也是农民出身,在这个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更知道农民所思所想所盼。遂通过支付宝,将张某、陈某等10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4.086万元,转到该院执行专用账户上。同时,再三委托王泾达向张某、陈某等农民工表达歉意。
至此,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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