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公开销毁野生动物死体
2020-03-20 10:51:28
中国法院网讯 (于佳祺) 为强化打击、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降低野生动物疫源传播风险,3月17日上午,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人民法院联合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八家子森林公安局、八家子林业局动保部门对我院近期审结的被告人李某非法狩猎案件中收缴扣押的野生动物死体进行首次公开集中销毁,包括东北兔4只、狍3只,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共计134.5公斤。由于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经研究决定选取和龙市八家子镇郊外空旷处为销毁地点,严格按照销毁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用挖掘机现场挖出深坑,将涉案动物死体放入坑底部,采用无害化方式进行集中焚烧、填埋并进行防疫消毒。
此次集中销毁野生动物活动,彰显了和龙林区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对违法涉猎的犯罪分子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不参与并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善待尊重野生动物,形成人人爱护动物的良好风尚。
今后和龙林区审判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筑牢林区生态安全屏障,确保林区生态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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