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黄骅:战“疫”路上忙办案 线上线下促执行
2020-03-19 15:16:3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蔡佳新
 

3月16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南大港法庭执行干警沈玉东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执行方式快速化解两起纠纷,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线上执行

“谢谢你沈法官,没想到在非常时期还能顺利拿到钱。”远在天津的曹某说道。2019年,申请执行人曹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曹某起诉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确认刘某于2019年10月底前一次性偿还曹某各项损失5000元。但之后刘某未按期履行义务,2020年1月,曹某向黄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大港法庭沈玉东承办该案后,立即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及时冻结刘某名下银行账户,却发现冻结金额远远不够,后多次与刘某沟通未果,该案一直没有进展。因春节后疫情肆虐,线下工作无法全力开展,沈玉东考虑执行实际,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线上方式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几番说法拉理,被执行人刘某终于履行义务,此案于3月16日顺利执结。 

线下执行 

“隔离病毒,不能隔离群众对执行的期盼。疫情期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还是要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2020年3月,沈玉东收到申请人某银行支行与被执行人孙氏两兄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孙氏两兄弟应偿还某银行支行借款本金65000元及利息。 

沈玉东第一时间通过邮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多个银行账户存款共3万余元。经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后,双方达成和解意向。疫情时期,安全为重,沈玉东本准备通过微信办理双方和解协议手续,但被执行人拒绝并申请到庭协商和解具体内容、签订和解协议。考虑到双方都是黄骅本地人,距离较近,来庭途中风险较小,面对面沟通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也更能尽早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沈玉东遂详细询问当事人近期工作、旅行史及自身状况后,同意双方到庭处理纠纷,并叮嘱双方为了减少人员接触,不得带其他人员到庭,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

3月16日下午,某银行支行委托代理人张某与孙氏两兄弟来到南大港法庭门口,按照防疫程序进行了体温检测、防疫消毒等措施,确保安全后进入庭内。沈玉东一边认真听取双方想法,一边苦口婆心劝说协调,终于在近一个小时的协商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在这疫情时期沈法官你还能这么尽心尽力办着我们的案子,真是太感谢了!”在离开法庭时,双方当事人不禁感慨道。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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