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有哪些特点?
此次发布的案例,一是涉及犯罪类型较全面。随着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逐渐进入审判环节,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涉疫情刑事案件数量较疫情防控初期有所增加,案件的类型也增多了。在此基础上,我们梳理并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基本涵盖妨害疫情防控的一些主要犯罪类型。二是聚焦打击重点。在案例选取方面,主要聚焦直接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给疫情扩散带来重大风险、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给社会造成极大恐慌、给大局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的案件。三是具有一定参考价值。这些案例较好体现了人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政策,确保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相关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问题2:
请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对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疫情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情况和问题,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时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两部意见”),指导、规范相关案件的办理,为依法及时、从严惩处涉疫情犯罪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此后,又通过“两高”研究室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对司法实践中集中反映的法律适用问题予以明确,有效指导了各地法院依法办理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会同国家卫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诊疗环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注重发挥案例指导作用,通过分批编发典型案例,加强审判指导,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定罪量刑尺度。
地方各级法院严格贯彻“两高两部意见”,依法及时从严惩处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发挥震慑作用,有效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官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报道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审判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开展了五期网络庭审直播,约八千万网民在线观看。江苏南通港闸区、陕西西安长安区、四川南充顺庆区等法院,也选取当地首例涉疫情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使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审判成为一堂堂生动的依法防疫“公开课”,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问题3:
请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是如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的?
新冠肺炎疫情给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各地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将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对于时效性较强的涉疫情等案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先考虑,重点安排,依法及时审判。这对及时惩治相关犯罪、保障疫情防控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罪行等法定条件的案件采取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实现了“快立、快审、快判”。截至3月4日,采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分别达51.66%、40.53%。当然,对案件相对复杂的,当事人对事实证据或者定罪量刑有异议的,还是要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值得一提的是,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各地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法院成果有效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在确保合法、公正、效果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通过视频、短信等非接触方式完成文书送达、指定辩护等工作,其中59.3%的案件采取视频开庭审理,效果很好。既防止了羁押场所的病毒输入风险,又确保了刑事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可以说,这些年人民法院速裁程序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工作带来极大的方便。
问题4:
从前期各地法院审结案件的情况看,都突出了一个“快”字,在“快审、快判”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如何保证审判质量?
此次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快,防控工作任务重,给刑事审判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刑事审判既要及时,又必须严格依法办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确保所判决的每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前段时间以来,各地法院审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多数是案情比较简单、明了,处刑较轻的案件,本着简案快审,疑案精审原则,很多案件是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尤其是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提高了审判效率。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严格依照法律关于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规定,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简化程序但不减损权利。对不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就必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问题5:
人民法院审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时,在政策把握上有什么考虑?
首先要坚持依法严惩,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是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依法及时严惩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也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疫情防控要精准施策,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审判,同样也要精准发力,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去年,周强院长在全国第七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就对我们刑事审判提出了要精准适用刑罚,体现区别对待,轻重有别,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的工作要求。我们要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聚焦打击锋芒,突出打击重点。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各地面临的疫情形势和防控任务差异较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也要充分考虑各地这种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形势任务。因为同样的行为在疫情风险等级不同的地区,其危害性是不一样的,裁判中要有所体现,要平衡国法、天理、人情,实事求是,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避免政策把握粗放化、简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