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侵犯知名网游著作权的刑事案件,主犯刘某因侵犯著作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另有两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年四个月,并分别处罚金130万元、140万元。据了解,这是四川法院判决的首例罚金达高达千万元的侵犯著作权案。
《诛仙》是我国知名游戏企业完美世界公司根据同名仙侠小说改编开发推出的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被告人刘某从2007年起接触《诛仙》游戏就为之痴迷,并通过游戏结识了无业人员覃某。
2013年,被告人刘某在网上发现可供免费下载的《诛仙》游戏服务器端程序,随即下载后存放于其通过网络租用的服务器上,同时搭建网站向玩家提供《诛仙》游戏客户端程序,开始运营“嘟嘟诛仙”游戏。刘某通过贴吧、聊天群发布广告、招揽玩家,“私服”游戏规模愈发壮大。
同时,刘某搭建工作室,招聘了唐某等技术人员,收集玩家需求后对游戏任务、升级途径和方式等参数作出修改,使升级和完成任务的速度均快于完美世界公司的官方服务器。覃某则在刘某的安排下搭建游戏充值平台收取玩家充值款。
2017年,刘某等人以相同方式获取完美世界另一款网络游戏《笑傲江湖OL》的服务器端程序并架设“嘟嘟笑傲江湖”游戏“私服”。短短几年间,刘某等人通过两款“私服”游戏收取玩家充值款高达2000余万元。其中,刘某一人获利1000余万元,另两人获利百万余元。
案涉《诛仙》《笑傲江湖OL》游戏由完美世界公司在成都高新区进行运营服务。2017年底,该公司通过监测发现“仿造游戏”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专门技术手段调查取证获取三人信息并将三人抓获。经专门鉴定机构鉴定,刘某等人运营的上述网络游戏与完美世界公司的网络游戏《诛仙》《笑傲江湖OL》相同率分别高达92.7%、95.1%,存在实质性相似。
现实中,网络游戏通常由客户端和服务器端两个程序组成,依法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计算机软件作品。而服务器端程序集中了游戏的主要核心数据,玩家通常仅可获得客户端程序,通过网络连接即可将使用的数据和功能反映在服务器上,多人多次的反映则形成玩家的互动,达到网络游戏的目的。而架设“私服”,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服务器端程序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运营。
法院一审认为,该案中,刘某等三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服务器端程序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并向公众提供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客户端程序以运营游戏的行为,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作品”规定之行为,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该案中刘某系主犯,覃某两被告人系从犯,综合考虑三被告人均为初犯、覃某有自首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目前“私服”在游戏行业较为普遍。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和高额利润的诱惑,很多“私服”架设者均由游戏玩家演变而来,且该类案件逐渐呈现案件量大、涉案金额高、团队化作案等态势,一旦构成犯罪则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而我国网络游戏用户多为青少年,有必要积极引导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使其明白,玩游戏亦有法律边界,不可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