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负增长 江山诉源治理“玄机”何在
2020-02-25 09:21: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凌云 叶茵
 

  2016年10271件,2017年12219件,2018年11089件,2019年10300件……这四组收案数据,来自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认真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就会发现内在的‘玄机’——在2017年同比上升18.97%的成讼纠纷多发态势下,2018年、2019年却同比分别下降了9.25%和7.12%,收案的‘K线图’一下子回落到2016年的区位。”江山法院院长谢炳连介绍,该院能连续两年实现收案负增长,全是大力推进诉源治理的功劳。

  整合社会资源 组建一支诉源治理专业团队

  在城市社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是一个难解的“疙瘩结”。

  “业主这边觉得物业公司服务不好而拒付物业费,物业公司那边也有各种各样的委屈和难处。物业纠纷下判决容易,但实质化解还是要下工夫的。”基于此,2018年10月,江山法院探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由律师调解员开展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

  2018年11月,某物业公司负责人来到江山法院,找到立案庭庭长何伟平,反映小区里100多位业主拖欠物业费40万余元的问题。

  “物业纠纷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也相对简单,然而一旦成讼,就是大批量的纠纷,还容易导致矛盾加剧。”何伟平立即将任务分派给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员周国平。周国平第一时间介入,逐一走进小区住户家中实地调查。

  “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我将收集到的业主反映的问题汇总反馈给物业公司,劝诫物业公司要尽职尽责,提升服务品质,为小区业主提供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同时告知相关小区业主,对存在的问题,可以多和物业进行沟通反映,而不是以拒不缴纳物业费的方式与物业公司对抗,否则只能是两败俱伤。”周国平介绍,经过深入沟通调解,厘清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责任,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针对突出问题尽快制定解决方案,业主配合物业公司管理献计献策。“心结”解开了,许多业主爽快地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

  “2019年,律师调解员诉前化解物业纠纷312件,实现了物业纠纷‘零诉讼’。”这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让何伟平脸上笑容灿烂。

  “矛盾纠纷是一种‘社会病’,必须聚集优势资源来‘治疗’化解,我们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组建一支专业化的调解团队。”谢炳连介绍,除了律师调解员工作室外,该院还有一项创新举措——成立衢州市首家以专职调解法官名字命名的“利君法官”调解工作室,工作室配置了员额法官、专职调解法官、书记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不同类型人员。

  “虽然人员身份不同,但我们的工作目标是一样的。”工作室负责人姜利君是唯一的员额法官,他介绍,除了负责工作室人员的管理外,他还要经常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指导和座谈培训,提高其调解能力和水平,凝聚各方合力,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成效的最大化。

  完善对接流程 构建一套诉源治理高效机制

  “消保委解开了心里的疙瘩,法院解了后顾之忧。”收到江山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仲巍送达的司法确认裁定书,一起购车消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此前,徐某购买不到一周的新车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江山市消保委组织调解,达成了由汽车销售公司为其免费更换新车并赔偿部分损失的调解协议,并及时向江山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避免后续未履行协议而衍生诉累。

  “消费行为无处不在,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经过摸底调研、对接座谈,江山法院与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江山市消保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由法院、市场监管局、消保委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联络工作,通过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形式进行无缝对接,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消费纠纷,引导双方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除此之外,我们还与公安、司法、工商联、保险机构等建立诉调对接联动机制,深化ODR平台应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网络化、智能化,运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实现从事故认定到赔偿一步到位,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江山法院副院长郑芳俊说道。

  2019年7月29日,江山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江山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双方在诉前成功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江山市公证处驻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对双方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公证,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赋强”公证书。如一方当事人未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则对方当事人可凭该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年来,随着金融贷款的网络化、便捷化,金融纠纷数量逐年攀升,纠纷成讼比例较大,给审判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为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19年10月,江山法院又联合司法局、银保监、银行业协会等部门,建立了金融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创新推行“特邀调解+赋强公证”“律师调解+赋强公证”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

  “应当事人申请,公证处对符合条件的诉前调解协议出具公证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相对传统诉讼,当事人通过此举解决纠纷成本更低,效率更高。”郑芳俊介绍,2019年全年,江山市公证处共办理赋强公证63件,出具执行证书24件,全市金融机构纠纷成讼率同比下降了14.71%。

  2019年12月3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十大典型事例”,江山法院推行的金融纠纷“调解+赋强公证”模式名列其中。

  筑牢基层防线 打造一种诉源治理最优模式

  “在家门口,不用上法院,还不用花钱,就把三年掰扯不清的纠纷解决好了,真是太感谢了!”2020年1月14日上午,在江山法院大陈巡回法庭内,4起纠纷诉前一揽子解决。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年逾七旬的余大妈经汪某介绍,将省吃俭用的2万元钱存到了一家投资公司江山分公司,该公司出具了加盖公章的收条,汪某也作为经手人在收条上签字。可后来,该投资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余大妈的钱也就“血本无归”了。

  “我的钱是经你的手拿到公司的,现在公司倒闭拿不到了,你要全额赔偿。”这些年来,余大妈多次上门找汪某“理论”,要求汪某全额赔偿自己的损失,汪某觉得自己也有钱存在该公司,也是受害者……因为余大妈和汪某的“结”打不开,汪某此前借给余大妈女儿、外孙、外孙女的三笔钱到期也未能要回。

  “我们不是不还钱,是要这些事儿(余大妈的事儿)一并解决。”这一系列纠纷经村、乡多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事情迎来转机,源于2019年12月初,江山法院联合江山市委政法委、江山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建设巡回法庭、网格法官工作室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决定在全市19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挂牌设立巡回法庭,在21个村(社区)挂牌设立网格法官工作室,推行“巡回法庭+网格法官”融合发展新模式。而根据该文件,大陈巡回法庭也于当月底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

  巡回法庭挂牌当天,负责上述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徐春水就找到了法庭,介绍事情的来龙去脉,法庭从专业角度,提出了调解思路。在约定的调解时间,除了余大妈的外孙女在外地,其他人悉数来到了大陈巡回法庭。

  刚开始,余大妈还是执拗得很,转不过弯来。法官耐心地向其释明相关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经过与徐春水联合做思想工作,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余大妈女儿、外孙、外孙女付清欠汪某的钱,汪某另行补偿余大妈部分损失,全部款项均当场交接完毕。

  得知这一结果,在杭州参加省两会的浙江省人大代表、大陈乡大陈村党总支书记汪衍君也为之点赞。

  “矛盾大多数来源于农村基层,而人民法庭根植于基层,对基层解纷有天然的地域优势。”谢炳连介绍,该院下辖的贺村、峡口两个人民法庭,着力打造“一庭一品”诉源治理特色品牌已卓有成效。

  2018年以来,贺村法庭一直坚持“周二巡回日”制度。每逢周二,贺村法庭的法官分组来到辖区的4个乡镇,进村入户,了解村情民意,扮演好宣讲员、调解员、信息员、服务员“四大员”的角色,对苗头性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协助辖区基层组织解决各类问题纠纷,探索推动由“少讼”向“无讼”转变。该项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成效显著,得到了各级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在衢州全市人民法庭推广。

  2019年7月,峡口镇挂牌设立了衢州市首个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峡口法庭向中心派驻工作人员,借助中心联合接访、矛盾纠纷调解和综合信息指挥等平台,集成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服务,并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向村一级延伸,努力打造“调解员讲情理、法官讲法理”“法官+村官”的调解新模式。

  “要想抓好诉源治理,群众法律素养的‘源头’提升也是一大关键,必须通过加强法治宣传促进全民守法,从而减少诉争。”谢炳连认为。

  据统计,2018年以来,江山法院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文化礼堂,以点带面、以案释法,举行法治讲座、案例宣展、现场咨询等56场,参与群众2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有效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意识。2019年,江山市万人成讼率80.91,为衢州全市最优值。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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