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芷江法院:疫情之下 “四个必须”保庭审
2020-02-14 08:39:04
中国法院网讯 (刘健) 2020年2月13日上午9时,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的全体人员均佩戴了口罩,而且旁听席空无一人。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疫情期间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芷江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芷江法院采用“四个必须”工作法,以确保审判工作在疫情期间“不打烊”。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无论是出庭、参与庭审、参与调解或进行咨询,都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用于实名登记;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佩带口罩;必须按规定测量体温。
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庭的普通案件,将依法采用简易程序、庭前调解和速裁程序等方式,以尽可能缩短庭审时间,且无关人员一般不得旁听,旨在最大限度地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法官提醒:当前,正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重要时期,请广大当事人尽量使用微信、网络来咨询和立案,切不可多人集中前往法院,以免给自己带来不便。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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