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启动庭审应急新模式

2020-02-12 14:48:46
 

    中国法院网讯 (张钰)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疫情扩散风险,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我院决定本案通过微信开庭的形式审理,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2月10日上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且通过微信视频认证核实当事人身份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虎石台法庭庭长周立永通过手机端,采取微信庭审方式审理了3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件案件均为统一被告,故将案件合并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个庭审,各方当事人在家中通过手机参与庭审活动,形成了“隔空”多地的庭审布局,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稳妥顺畅。通过当事人手持身份证件录像认证,确保诉讼参与人真实合法;通过手机拍照上传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将形成的庭审笔录整体上传,当事人阅读后按规则要求表述清楚,并以手写方式签名拍照上传完成笔录阅签。用这样的方式,沈北新区法院完成3起案件的审理,共计用时60分钟。未来在疫情结束之前,沈北新区法院将微信庭审模式争取普遍适用到各个案件当中,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这样的疫情形势,能用这种方式按期开庭,真是没想到。”首件案件的原告代理人在庭审结束后,对沈北新区法院启动微信开庭审理案件高度认可,对法院能在疫情严峻的形势下仍然坚持庭审的工作态度予以赞扬。

  沈北新区法院在特殊时期,能自如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广手机端庭审、电话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让司法服务“不打烊”,这个尝试是沈北新区法院智慧化建设的新起点,相信在未来更多网上审判实践的磨合下,一定会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智能审判之路。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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