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2020-02-08 16:11:37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 作者:朱紫阳
 

记者从全国普法办公室了解到,为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全国普法办组织力量汇总整理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规定,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共二十三问。

法律知识问答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为当前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参考,着力推动依法防疫,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

16、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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