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白丽娟 孙立行) 2月6日上午,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原告仝某某诉被告闫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法官“远程”主持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场跨越百里的纠纷得以顺利了结。这次互联网庭审,解决了当事人异地诉讼时间与空间上的限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点赞。
疫情当前,台前法院积极落实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移动微法院”应用推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启“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确保疫情期间案件正常开庭。与以往不同,“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只需要一根网线、一台电脑、一部手机,点击登陆“云间”,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便出现在审判法庭的电脑屏幕上,实现法官、原告、被告、书记员的“隔空”对话。
同步进行举证质证。庭审中,如果当事人有证据提出,可以随时上传至“云间”并通过桌面共享功能进行证据展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电脑屏幕即刻看到证据内容,并可对证据进行质证。
同步生成庭审笔录。法官和当事人的语音通话由书记员制作到互联网庭审笔录上,当事人可以在自己的手机上查看庭审笔录,随时进行核对并就笔录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同步全程录音录像。整个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形成的音视频资料、庭审笔录及电子签名存储于“云间”。休庭后,法官可以通过登陆“云间”回看音视频及庭审笔录,全程可控全程留痕,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步进行电子签名。庭审结束后,由法官发起签名,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法官和书记员通过微信扫描“云间”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完成签名,该签名实时同步到庭审笔录中,当事人不用到庭,就完成了笔录的确认及签名。
据了解,该次庭审是台前县人民法院推进“智慧法院”线上庭审的一次重要尝试,打破了传统的到堂庭审模式,有效的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减少了诉讼成本,真正的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