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盗窃保险柜 两名酒店前台获刑并处罚金

2020-01-16 11:11:52
 

    中国法院网讯 (谢碧娟)   广东省丰顺县某酒店的两名前台发现酒店在财务管理上存在漏洞,遂起贪念,合伙盗窃保险柜里的钱,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海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罗某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罗某海与罗某盛原为丰顺县某酒店的前台接待员,两人均是在2019年7月份入职,其中,罗某盛尚未满18周岁。酒店前台在每天交接班时,都将当天收到的现金及单据放在一个袋子里,并将袋子投入保险柜。罗某盛发现,工作间保险柜投放袋子的那道缝隙比较大,遂起贪念,与罗某海合谋共同实施盗窃。

  2019年8月9日至12日期间,罗某盛、罗某海携带事先准备的铁丝进入酒店休息室,将铁丝弯为钩状后伸入保险柜的缝隙中,将装有现金的袋子钩出,得手后再将袋子里的现金平分。二人共实施盗窃三次,共盗得5374元。

  之后,该酒店的财务在对账时发现资金账目不对,经内部自查,通过监控录像发现罗某海、罗某盛具有重大嫌疑,遂到丰顺县公安局报案。2019年8月16日,罗某海、罗某盛被刑事拘留。

  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海、罗某盛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罗某盛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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