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枪打猎将猎友误杀 福建沙县一男子获刑

2020-01-16 09:28:33
 

    中国法院网讯 (罗兰)   为解一时之馋,非法持枪上山狩猎,结果却将自己同伴当成猎物误杀,一时失手,悔恨一生!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官某、卢某是多年的好友,他们相约去卢某老家沙县南阳乡竹山村附近的山上“搞点野味吃”。到达山上已是晚上9点多,为尽早"搞到吃的”下山,他们决定分开行动。官某似乎听到前方有声响,根据经验官某立马拿起手中的枪,枪起弹落,只听见卢某一声惨叫,倒在了草丛中。官某闻声赶去,发现卢某被其当成猎物打中了。官某赶忙背卢某下山抢救。经赶来的120医生确认,卢某已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官某在狩猎中持枪误伤被害人卢某,致被害人卢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官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无证非法持有枪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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