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法院大乘法庭坚持调解优先效果好

2020-01-15 09:29: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丁如林 袁俊旋
 

  四川屏山县人民法院大乘人民法庭认真学习眉山经验,将调解贯穿始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2019年,审结民商事案件170件,调解、撤诉116件,调撤率为68.23%。立案正确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按时送检率、裁判文书无错、漏合格率100%,案件无申诉、申请再审和信访、上访投诉。

  多元化解助力。屏山法院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重要作用,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协作,做到对矛盾纠纷的解释口径一致、信息互联互通、共同发力。采取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19年大乘法庭与镇综治办、司法所所组成的“诉调对接工作小组”,共同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从立案到调解兑现,仅用3天。

  落实快调机制。屏山法院将调解原则贯穿于立案时、审理中、开庭后各阶段。立案时,立即和被告取得联系,了解被告的想法,依据案件难易程度,以法律允许的最快时间安排开庭。取得双方同意,立即组织调解。在审理和开庭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讲各种审理方式优劣势,让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达到心平气和解决问题的目的。2019年当庭调解兑现10件劳务合同纠纷案,10名农民工送锦旗表示感谢。

  指导人民调解。屏山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根植于基层、熟悉乡土民情、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等优势,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发挥人民调解助力化解社会矛盾作用。2019年8月,到鸭池乡指导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对民间纠纷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重点讲解,指导做好调解笔录和人民调解协议。

  强化诉前释法。对确无必要诉讼的案件,屏山法院通过检索、引证相关案例,引导当事人主动放弃诉讼。如谭某与杜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受害者已从保险公司获得足额赔付,又向侵权人主张车辆贬值损失,法庭将最高法院关于类案情形的批复等,向其释法析理后,原告最终放弃了诉讼。对不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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