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定营造良好信访生态
2020-01-13 16:19: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建钢
 

  日前,《宁波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其中最大的亮点,即可以对信访人的信用进行评定,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教惩结合指导信访群众自觉维护信访信用。

  诚实守信是信访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旦违背了这个基本原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宁波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正式出台,对于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信访生态具有指导意义。

  由于对政策和法律理解片面、为了和对方斗气等原因,出现了一些“一根筋”信访人。特别是,有些信访案件,法律程序已经穷尽但当事人仍然不服,或者法院已经判决但无法强制执行,少数信访人却无视相关规定,以极端方式缠访闹访,甚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对营造良好的信访生态产生了极其不好的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依法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工作做得细一点,责任担当更主动一点,让老百姓投诉有门,并且尽一切可能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不断降低信访的难度和成本。另一方面,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信访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有失信行为的信访人,以一定的方式实施信用惩戒,畅通信访渠道,避免造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浪费,也显得很有必要。由此,宁波的做法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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