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破谣言,人人卫净土

2020-01-11 17:50: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建昆
 

  2020年1月6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博寻衅滋事案进行一审开庭并当庭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彭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20年1月7日澎湃新闻)

  法律告诉我们,造谣成本不为零,网络空间的秩序需要每个参与人的共同遵守和维护。

  随着互联网对公共空间的拓展,人与人的信息传递变得更加快速和便捷,这也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温床”,造谣来得更迅速,也更猛烈。公共空间需要“公”器守护,2013年,“两高”制定了相关司法解释,将网络空间秩序拟制为公共秩序,传播虚假信息而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的行为等同于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造谣入刑不是新鲜事,但是在网络空间明确违法标准,引入刑事手段,对网络空间的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与“谣”相对的是“真”。在一个公共空间里,谣言的破坏力比真相的修复力要强十倍百倍,而网络空间的出现,让这种差距变成指数型。“谣言”的根本特征是“虚假”,要想谣言跑得快,还得靠负面信息带。

  纵观彭博寻衅滋事案,为博人眼球,彭博制造的谣言中充斥着大量虚假负面词汇,诸如“30亿”“生活淫乱”等,将自己伪装成“受害者”,消费网民“同情心”,企图混淆视听,以假乱真,蛊惑群众,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获得了上千万的点击,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反响。这不仅造成了个人的名誉损失,更造成网络公共秩序的混乱,影响恶劣。

  对付谣言的最有效武器,是真相。辟谣手段往往单一,必须要由权威部门给出的真实调查结论,代价却往往巨大。辟谣过程涉及到人员选定、机构选择、调查取证等诸多环节,所耗费的人员成本、物质成本都极大。正所谓,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因此,对网络谣言,必须态度坚决,毫不含糊,露头就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清朗的网络空间,定语是清朗,注重环境的干净和真实,中心语是网络空间,强调的是空间的公共属性。在人人皆可为自媒体的时代,追求真实的内容建设才能为网络空间提供生命,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共建,才能为网络空间提供力量。网络空间不是违法者的乐土,而是守法者的家园!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