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02人伪造驾驶证营利 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2020-01-10 11:15:50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田成浩) 男子以营利为目的,竟然通过获取他人身份信息,为他人伪造驾驶证件。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伪造身份证件案,被告人沙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前后,被告人沙某在明知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宋某获取他人的身份信息,为他人伪造驾驶证件。至2015年12月,沙某共意图为102人伪造驾驶证,收取资金47.445万元。得款后,沙某通过多人伪造证件未果,仅通过司某(另案处理)伪造出杨某等3人的驾驶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沙某伪造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鉴于被告人沙某大部分犯罪属于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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