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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20-01-08 08:28: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上榜标签 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审判工作的公正。
内容引导 该《决定》共115条,主要内容有: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等,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点评:民事证据属于民事司法三段论的小前提,是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并作出令人信服的裁判的基础。实际上,无论是奉行当事人主义的私益诉讼还是采取职权主义的公益诉讼,证据都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因此,《决定》的颁布,对于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规范人民法院的证据调查、审核、采信,实现民事诉讼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意义重大。
《决定》的亮点,一是强化了当事人的取证权保障,缓解了民事诉讼中长期存在的“取证难”问题。二是明确了法院与当事人在发现真实中的权责分配。针对民事诉讼辩论主义下真实义务的空洞化,以及虚假陈述、虚假证言、虚假鉴定甚至虚假诉讼盛行的现实,《决定》为解决这类典型问题作出了有力的回应。三是完善了信息化时代的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体系,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全国多个城市开展包括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在内的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提供了规则指引。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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