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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执行难
2020-01-06 09:45: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邱星美
切实解决执行难
2019年,人民法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件,对未来执行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国法院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动公正规范文明执行水平不断提高。
邱星美点评: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基本实现后,为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为形成一套长效机制而树立的一个新目标,即建立有完善的法律规范,强效的法律措施,除执行不能情况外,能有效实现裁判文书确定权利的法治生态。
执行难是个长久困扰法院、当事人反映比较强烈并为社会所关注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目标。为贯彻党中央精神,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执行司法解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了执行财产查控力度;通过一系列执行威慑机制,加大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基本实现了2016年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成效有目共睹。
但是,执行难、执行乱,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消除制度不完善、法律措施不给力等因素导致的执行难。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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