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反腐:去年1至11月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2人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19年1至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1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枉不纵、严惩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2019年1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55.5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5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9万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深挖彻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打“伞”破“网”助力扫黑除恶。2019年1至11月,全国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08万个、处理9.9万人。专项斗争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72万起,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5.45万人。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问责利器,强化震慑效应。党中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着力增强问责工作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提供基本遵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问责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吉林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违规问题等有关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一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深入开展追逃追赃工作,释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强烈信号。2019年,“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肖建明、刘宝凤、黄平先后回国投案,“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0人归案。此外,国家监委还首次牵头开展了境外集中缉捕行动,提请柬埔寨执法部门将4名藏匿在柬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2019年1至11月,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841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816人,追赃金额40.91亿元人民币。
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案件中暴露的相关领域、地区或单位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同时,利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019年,在高压惩治的震慑和党性教育的感召下,包括秦光荣、刘士余等中管干部在内的违纪违法分子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主动投案”成为反腐败工作中引人注目的一个特点,显示出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所产生的震慑越来越强。
“这也说明监察体制改革之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一体推进过程中,实现了叠加效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管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党中央重大判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住高压态势、稳住惩治力度、稳住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预期,在此基础上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