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两位民警巡逻时被撞身亡 肇事者获刑4年6个月
2019-12-27 09:02:15
 

    中国法院网讯 (夏杰)   12月25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明光公安局明东派出所副教导员杨春林和辅警朱远景驾车执行巡逻任务正常行驶时遭遇车祸因公殉职一案,以被告人岳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14日22时许,被告人岳某驾驶号牌为皖M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C牌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沿明光市嘉山大道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行驶至宝塔山路口处时,岳某违反交通信号灯强行通行,与沿宝塔山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朱远景驾驶的号牌为皖M牌警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朱远景及小客车乘车人杨春林二人受伤,其中杨春林经明光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两车及信号灯、路灯、绿化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朱远景受伤后经蚌埠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治无效于2019年9月19日死亡。经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岳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及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岳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朱远景、杨春林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岳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岳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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