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国日益深入人心,普法宣传工作所起的作用正日益显著,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助推法治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正面效能,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作为担负审判执行职能的人民法院而言,始终是普法宣传事业里的中流砥柱,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遗余力的投身于普法宣传工作之中,取得了全社会有目共睹的成绩和影响。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基层法院应当与时俱进的改进普法宣传工作,促使此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以及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事实上,基层人民法院在普法宣传工作领域进行很大的投入,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实际效果与长远价值可谓十分丰硕。但受制于诸多实际因素,目前基层法院在普法宣传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短板,直接或间接制约了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效。
一、普法频率受限。由于基层法院干警均需要履行岗位职责,完全脱产或抽出大量时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十分困难,作为基层法院本身而言也必须以保障本职工作为先,导致基层法院的普法宣传工作多以活动式或运动式的方法开展,相对而言缺乏常态化及长效化的机制,限制了普法宣传工作效应的扩大。
二、普法质效待提升。部分基层法院虽然应用了信息化渠道或手段,但距离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普法宣传体系差距依然很大。发放宣传资料,填写调查问卷,现场接受咨询等传统方式还在大量沿袭,普法宣传工作的质效有待提升。
三、普法宣传互动不够理想。一方面,很多普法宣传工作都是以事先制定好的内容按部就班,缺少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互动,过于偏重教育以及宣传功能;另一方面,普法宣传工作的选题,内容,形式等均是由基层法院内部决定,对群众的关切点和接受度等方向的考量还不够细致,不利于普法宣传工作的持续推进。
在普法宣传工作中,基层法院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原则立场的前提下,应当从工作思路着手,从方式方法着手,有针对性的逐步改进相关工作,将普法宣传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一、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普法宣传工作长期稳定运行。实际上,绝大部分基层法院都制定了相应的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或安排,单纯从制度层面上看似乎没有问题,但无论工作规划多么具体详尽,只有得到充分的执行和落实,才能真正起到作用。基层法院可以探索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部门及干警个人考核考察项目,设立相应的考评与分值,督促相关部门与干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自觉完成普法宣传任务,同时可以考虑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最大限度的激发干警投身普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其次是建立相关台账详细记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梳理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摆不足,改进工作;最后是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对在普法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个人进行倾斜,将普法宣传工作与法院其他业务摆在同等位置,保障普法宣传工作的长期稳定运行。
二、加强体系构建,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形式丰富多元。当今是信息化时代,普法宣传工作应当紧跟形势,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工作的形式,构建一套全覆盖无死角的工作体系。首先,要利用好各类信息化渠道和手段,包括基层法院的期刊,网站,微信平台等等,以法院自有渠道和社会媒体高度融合的方针,努力提升普法宣传工作的传播效率和社会影响;其次,要为普法宣传工作制作丰富的资料或材料,通过录制普法宣讲视频,制作普法宣传节目,开辟普法专题栏目,印刷普法宣传材料等措施,采取法院原创及与社会专业机构紧密合作的形式,不断推出普法宣传的精品,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质量;最后,丰富普法宣传的载体,通过引入视频直播平台,设立普法资料自助发放点,将普法工作音视频及资料上传至相关网站等手段,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正面效应。
三、树立服务理念,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深入人心。普法宣传工作是为法治社会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必须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普法服务。其一,要在选材和内容上高度贴合实际,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针对当前社会热点与关注点,重点选取人民群众关心热议的法律问题进行宣传。在制作普法宣传内容时要充分考虑主题与内涵,通过各类渠道搜集意见建议,倾听民意民声,相对合理的确定每一次普法宣传工作的核心和重心,让普法宣传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促进普法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受欢迎;其二,增大法律服务所占的比重,在完成正常的普法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解答法律咨询和疑问的时间,根据普法宣传的具体形式,采取网络平台,视频平台,手机短信,现场问答等方式,公开接受公众对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及时进行相应解答和阐述,在提高普法宣传工作效能的同时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其三,要更好的为基层维稳及综治,单位和个人的用法与维权服务,将基层法院真实的民商事、刑事、执行、行政等案例作为素材,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守法用法,通过深刻剖析各类案件或案例背后的法治精髓,展示违法犯罪行为的巨大危害,公示维权与诉讼的渠道和方式,对遵法用法重要性进行着重宣讲,对法律法规要义展开明确阐述等手段,起到教育警示与法律引导等多重作用,推动基层法院普法宣传工作在一线开花结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