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冻拘”结合 化解一起买卖纠纷案
2019-12-21 20:56:1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熊腾庆 吴鹏辉 廖诚伟
“钱已转到帅某账上了,请高抬贵手,不要抓我去拘留所,太丢人了!”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冻拘”结合,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6月,帅某与舒某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双方约定帅某向舒某支付15000元定金,舒某随即交付汽车。帅某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车竟已被法院查封,于是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15000元定金,但多次催要均未果,只得诉至法院。后判决支持了帅某的诉讼请求,但舒某仍拒不返还定金,帅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舒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督促其履行返还义务,均未得到回应;随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舒某在某银行有几千元存款,及时将该账户冻结,并向舒某送达了冻结执行裁定书。舒某竟无理取闹,蛮不讲理地声称自己被侵犯了财产权,拒绝配合执行。
执行法官不慌不忙,将随身携带的“普法资料”向舒某宣读、阐释,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轻则被罚款、司法拘留,重则被判处“拒执罪”而锒铛入狱。原本气焰高涨的舒某一下子“瘫软”了,连忙认错,于是出现文章开头那一幕。舒某最终慑于执行压力付清了所有款项,本案至此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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