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首次召开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

2019-12-18 16:25: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12月17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召开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视频会,全省三级法院14个专业审判团队,共谋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发展,合力打造最美省份“绿色名片”,助力生态文明、美丽云南建设。

  3年审结19679件环境资源案件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宗根介绍,近年来,云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学习借鉴到初具亮点特色,在审判职能发挥、机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成绩。

  从2017年至今,云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819件,审结19679件,其中刑事案件6678件,民事案件10833件,行政案件2168件。其中,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审结5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4件,审结151件。环境公益诉讼呈现四个良好发展趋势:地域范围逐步扩展;起诉主体日趋多元;受保护环境公益更加广泛;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升。

  审判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诉景谷矿冶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两高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剑川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组织评选的“环资审判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探索恢复性司法适用修复性判决

  2010年,《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云南在全国首家创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2013年,在昆明安宁建成全国第一个环境公益诉讼林,目前,已在多个水源保护区相继建成5个公益诉讼林,在全国居前列。

  自2016年云南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云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快车道。目前,全省已成立14个环境资源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

  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云南高院出台了《云南省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试行)》,推进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归口审理模式。构建环资审判联动机制,会同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等单位,先后联合发布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实施意见,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探索恢复性司法,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等修复性判决方式,将修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此外,连续三年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并发布典型案例,形成了云南环境资源司法宣传“绿色名片”。2019年围绕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服务保障美丽云南建设,出台了相应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

  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

  绿色生态是云南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下一步,云南法院将牢牢抓住云南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提升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奋力打造以专业审判机构(团队)建设为基础,以保护优先、修复为主为主线,以案例打造和规则探索为核心,以立体宣传为依托,形成环境资源审判"云南模式",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护航美丽云南建设。

 

 
责任编辑:邵倩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