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诉调联盟” 打造“海上枫桥经验”

2019-12-10 10:28: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海峡
 

  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诉调联盟”“法官联系社区”为切入点,打通诉源治理的基层“神经末梢”,使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线有效化解和过滤,探索出了一条“海上枫桥经验”。

  今年8月30日,在岱山法院鱼山巡回审判点内,一起劳资纠纷的当事人双方情绪由激动逐渐转为平静。原来,鱼山绿色石化基地正如火如荼的建设中,在41平方公里的小岛上,生活着6万多工人,有大大小小工程队300多家,劳务合同纠纷时有发生。8月29日,韩某和幸某与劳务公司发生纠纷,前来法庭寻求帮助。次日,高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鱼山工作室人员召集了当事双方及劳务公司的经营经理等,成功调解了这两起劳资纠纷,韩某和幸某满意地在调解书上按下了手印。

  诉调联盟,就是整合各类调解力量整合,形成一个“调解智囊团”。它以乡镇人民调解员为主要力量,商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为补充的调解工作体系,协助岱山法院法官对案件开展调解工作,促使更多的纠纷能够在诉前、诉中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尽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另外,考虑到岱山海岛、渔区特点,涉渔类纠纷比较多,加上渔民作业范围的不断扩大,海上生产时发生作业纠纷,陆上的调解力量爱莫能助,为打造渔民自治、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海上调解新模式,岱山法院“诉讼联盟”还聘请了10名渔船老大编组长(带头船老大)为特邀协调员,使人民调解延伸到渔业生产一线,利用他们在渔船老大们中的威信,第一时间介入调处渔区矛盾纠纷,维护渔区稳定。目前,岱山县基本实现了海陆调解力量全覆盖。

  诉调联盟以调解程序前置为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立案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并根据案件类型、特点,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今年第17号台风“塔巴”期间,浙岱渔11XX5号在某船厂待修。9月21日13时左右,安徽籍船员黄某在船上蟹笼架上固定网具,不慎从船上摔到地上当场昏迷致重伤,且生还迹象渺茫。黄某5名家属从安徽赶来,堵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要求以死亡标准调解赔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特邀协调员渔船老大编组长第一时间介入,综合了伤者亲属利益需求、船方生产实际、渔业互报政策理赔等诸多因素,村级层面就妥善地处置了这起纠纷,做到了“大事不出村”。

  据介绍,诉调联盟在运行中会充分考量案件的难易程度、行业特点、事态后果等因素,就近就快专业的做出最优选择。如案件当事人属于同一乡镇的,法院就将案件引调到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于适合社会团体和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就将案件引调到该调解委员会调解;跨乡镇的案件由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调解。

  目前,岱山县7个乡镇都有法官参与指导调解工作,全县1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74个村民委员会都有对应的联系法官。一改以往除衢山镇由衢山法庭法官负责外,其余6个乡镇由1位社区巡回法官负责指导工作的局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调解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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