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新时代贵州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019-12-05 08:45: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韩德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深刻洞察国内外发展大势,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今年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深刻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十三个方面的优势,清晰设定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全面部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作报告并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一年多来党和国家工作,深刻阐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坚定制度自信深入回答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进一步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对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于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法院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坚持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坚实步伐,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法院姓党是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推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是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伟大指南。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大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必须不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把理论武装转化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效能。

  二是牢牢坚持把党的初心使命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永恒动力。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贵州拥有深厚的红色文化,红色基因是流淌在贵州法院血液中的优秀基因,要做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就要大力弘扬伟大的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保持言行一致,经得起党性的考验;就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远离瓜田李下,避免“合理怀疑”;就要坚持按时保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切实把党的初心使命转化为法院工作永恒的动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是牢牢坚持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维护核心,拥戴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要严格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是牢牢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人民法院要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四风”,坚决杜绝司法腐败,真正把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二、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公信力为导向推进贵州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贵州法院严格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看齐,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累了很多经验,为新时代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近年来,贵州法院紧紧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增强法官办理案件的亲历性要求,不断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新型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放权”与“监督”之间的矛盾,审判执行质效不断向好,法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显著增强,司法公信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改革。周强院长指出,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审判专门化等问题。贵州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也是全国第一个生态环保法庭的诞生地,近年来,贵州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实施“三合一”审理模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守好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为贵州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中,贵州法院一方面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另一方面坚守公平正义底线,不断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有力防范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为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陶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件中,强化人权保障理念、程序公正理念、证据裁判理念,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顶住各方压力,依法作出无罪宣告,最终使无辜者免于刑事追究,让正义得以彰显。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贵州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分调裁审”改革部署,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设置,结合贵州实际推动“民歌法庭”“美丽侗乡法庭”“女子法庭”积极融入社区乡村、综治网格等基层平安“细胞”,助推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民族文化有机融合,司法工作与村规民约、乡风民俗有机结合,在推进构建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促进构建法治自治德治相得益彰的基层治理模式,让公平正义提速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深入贯彻落实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自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贵州法院积极响应,不断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律师调查令、提起拒执自诉、发布悬赏公告等6个方面经验方法,被最高人民法院总结推广。协调推进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体系,全力压缩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空间。与省高速公路管理营运单位签订执行联动协议,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车辆驶入贵州高速公路网,让“老赖”寸步难行。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贵州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大平台,严格落实司法公开要求,每月对全省法院司法公开情况进行督促,在司法公开特别是庭审直播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庭审直播案件比例为30.95%,排名全国前列。通过加强司法公开,更好规范了贵州法院的审判活动,更好促进了“看得见的正义”,更好发挥了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更好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的司法新期待。

  三、坚定不移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现代科技促进贵州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正以一种不可逆转、不可抗拒的力量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在推动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征程上,贵州法院始终坚持紧紧依靠现代科技的力量,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把法院工作提升到新的层次和水平。

  一是加强审判辅助智能化应用建设。大数据是贵州的一张亮丽名片,近年来,贵州法院围绕大数据持续推动审判工作与现代科学技术深度融合,以“审判实践归纳+大数据分析印证”模式,探索研发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可以初步实现证据审查、法律条文和案例推送、文书自动生成、预警预测等智能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办案人员的生产力。贵州法院将继续推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深度应用,更好发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整体效能。

  二是积极推动执行智能化支撑平台建设。深入推动现代科技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打造执行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贵州法院智慧执行管理指挥平台”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并在全国法院推广使用。不断完善联合信用惩戒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有关部门系统,实现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反馈,提高了信息的有效利用率。不断提升司法拍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了司法拍卖和财产处置效率。

  三是积极推进司法服务智能化建设。上线“贵州移动微法院”,不断优化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等诉讼服务功能,强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运用,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起诉立案、参与诉讼、让群众最大限度减少诉累、感受“指尖诉讼”带来的便捷,用信息化手段跑出了司法服务“加速度”。

  四是结合贵州实际探索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现代科技与管理决策深度融合,挖掘大数据内在价值及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将法官审判数据与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相融合,推动提高法官进行自我约束的主动性。积极推进可视化应用系统建设,依托科学技术努力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可视化管理,大幅提高了管理公开度和公信力,有力提升了贵州法院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作者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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