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喷辣椒水 二男子寻衅滋事被判刑
2019-11-27 16:25:44
中国法院网讯 (范丹) 因去路被挡,福建省宁化县一醉酒男子与他人一言不合便拿出辣椒水喷雾朝他人面部喷射。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陈某、朱某因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共同承担五名被害人的赔偿责任。
今年8月的一天晚上,朱某驾驶车辆将在宁化县城区某KTV喝醉的陈某载走。当车辆经过KTV楼下啤酒吧旁时,正好被从啤酒吧出来的廖某的摩托车挡住去路,朱某见状便鸣笛及变光的方式提醒,陈某则降下车窗对廖某进行谩骂。当廖某将摩托车移开至该车辆副驾驶位置时,陈某拿出辣椒水喷雾朝廖某面部喷射。廖某的哥哥及朋友等人见状,便上前与其理论,在此过程中,双方相互推搡并引发打斗。随后陈某、朱某打电话纠集了三名“弟兄”(均另案处理)到场,并就地取材,手持拖把、扫把、塑料凳等物品,对廖某一方等人进行殴打,致五人受伤,经鉴定,五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
经审查,打斗双方并无恩怨纠葛,只因陈某当日酒喝多了,有点癫狂,看见廖某挡住自己车子的去路,便想寻衅滋事。当廖某的同伴出来理论时,陈某更是怒从心中起,又找来刚刚跟自己喝酒的三个酒友前来“助阵”,对对方进行殴打。
宁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朱某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五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陈某、朱某均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根据陈某、朱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俗话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冲动是魔鬼,一时的冲动只会带来后悔,并将付出代价。在已是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是一种触法行为,势必会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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