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兄弟俩高空抛砖双双获刑罚

2019-11-27 14:34:07
 

    中国法院网讯 (胡智康)   高空抛物这一社会问题,频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6月,本市某单位工作人员驾驶车辆途经彭某家门口时,彭某从3楼朝车辆投掷砖头。其弟彭某某看到后,也跟着朝车辆投掷砖头。二人先后共投掷10余块砖头,将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引擎盖、侧面玻璃、车顶等部位砸坏,投掷的砖头砸进车内后,将被害人陈某、阳某的手机砸坏。

  经鉴定,受损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9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彭某某任意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积极实施砸车行为,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彭某作用相对较大,彭某某作用相对较小,量刑时应予区分。彭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彭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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