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中院助力兄弟法院扣押一辆汽车
2019-11-26 19:26:2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文敏霞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手执行,合力攻坚,在南宁成功扣押了一辆被执行汽车,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兄弟法院的高度赞誉。

“您好,我们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现在想请求贵院协助配合我们扣押一辆汽车。”2019年11月20日下午,包头市中院的同志来到玉林市中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包头市中院依法裁定扣留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普拉多越野汽车,执行法官在查获车辆线索后,一行四人千里奔袭来到玉林,寻人扣车。由于人生地不熟,跨省执行的难度及风险较高,包头中院为节约司法资源,尽快扣押车辆,特请求玉林市中院协助扣留。

玉林市中院执行局高度重视,与包头市中院执行局同志召开工作协调会,共同研究制订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并安排法警24小时待命。之后,两家法院执行人员开始查找车辆线索。

次日早上,法官们通过GPS定位找到了车辆,发现该车正从北流前往南宁方向。玉林市中院立即安排警力和车辆,由执行局何晖庭长带领2名法警一路追踪,终于在南宁市某商场停车场发现车辆。

经过几个小时的蹲守,车辆实际使用人终于出现,执行法官向其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书,“车主”却表示该车辆是在二手车行购买,其是该车的合法所有人。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几个小时后终于做通了“车主”的思想工作,使其明白该车辆已被法院查封,没有登记过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最终“车主”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将车钥匙交给执行法官,将车开回玉林市中院保管。至此,从收到协助执行函到异地扣车不到一天时间,玉林市中院不负所托,成功完成一起协助执行案件。

此次跨省执行畅通无阻,异地扣车圆满成功,是玉林中院与包头中院通力合作的结果,体现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玉林市中院今后将继续完善与异地法院协助、联合执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布控执行“天网”,让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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