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200余份司法建议“分量重”
近年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延伸审判功能,在创新司法建议上下功夫,以审促防、以审促管,充分发挥国家赔偿倒逼机制,使国家赔偿工作成为监督规范行政、司法活动的新途径。2015年以来,湖南高院在全省全面推行国家赔偿案件“一案一建议”制度,截至目前,共提出司法建议200余份次,召开国家赔偿工作年度座谈会、专题座谈会10余次。
湖南高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司法建议的方式上采取听证调查时口头建议、审理中或审理后的书面建议、联席会议制度、发布司法审查报告等各种方式,拓宽建议传输渠道,增加建议对象,让司法建议在最大范围内发挥作用。
针对监狱系统近几年赔偿案件增多的情况,湖南高院与省监狱管理局进行了专门座谈,建议该局按照《监狱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建设,在主要生活、生产区配齐监控,确保监管机关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被押人员的人身健康权。该建议引起了省监狱局的高度重视,并就监控设备的安装范围、数量等进行了改进。
针对地方财政预算不足、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不规范、地方财政部门对生效赔偿决定的法律权威性认识不够等原因导致的赔偿金支付迟延的问题,湖南高院与省财政厅多次协商沟通,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执行的意见》。意见实施后收效明显。至今为止,湖南高院尚未收到赔偿请求人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不执行生效国家赔偿决定的申诉。
湖南高院注重加强调研和总结,向司法机关提供综合性、预警性、前瞻性信息,提出工作建议,从源头上减少国家赔偿案件。发布《湖南法院刑事和非刑事司法赔偿司法审查报告》,就提升对国家赔偿工作的认识、积极预防国家赔偿案件发生、全力救济请求人合法权益三大方面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了11条改进对策及建议,对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