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南的法官 去往西北的执行
2019-11-20 20:22:1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周德勇 何英 朱慧萍
 

  

  南方的10月秋意渐浓,北方部分地方却早已银装素裹。近日,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两次远赴千里外,白雪皑皑的青海省某县,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扣划被执行人的土地出让金140万余元,兑现了申请人部分案款。

  据悉,2017年7月,泸州市某建安公司与青海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协议,约定青海某房开公司将其在青海省某项目发包给泸州某建安公司及陈某进行施工,同时泸州某建安公司及陈某借款500万元给青海某房开公司,于2018年10月前还清,若工程不能按时开工,青海某房开公司除及时归还借款外,还要支付相应的利息。

  协议签订后,泸州某建安公司和陈某向青海某房开公司转账共计310万元。后因该项目未取得相关建设手续,导致工程未开工。泸州某建安公司和陈某便将青海某房开公司诉至合江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青海某房开公司共欠泸州某建安公司和陈某本息355.40万元,于2019年9月前归还140万元,剩余欠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

  时间来到2019年9月,青海某房开公司未按约定履行第一批还款义务,泸州某建安公司和陈某向合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还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青海省某县有应退土地出让金140余万元。

  执行法官得知此消息后,快速行动赶赴青海,找到被执行人公司相关人员,一同前往当地了解情况,经确认,当地确有应退被执行人的1469103元土地出让金。

  异地办案,执行法官必须与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力争成功划扣相关款项。执行法官向相关部门送达了相关执行材料,当地部门也表达了自己的一些顾虑,执行法官向相关部门释法明理,言明相关部门、人员均有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法律后果,针对当地的顾虑,法官也给予了相关的意见建议。15天后,该部门仍未划拨该笔款项,执行法官再次与该部门联系、沟通未果,遂二次启程来到青海,前往当地银行强制执行,划扣了该笔应退的土地出让金。

  尽管西北风雪交加,但这名来自西南的法官仍不惧严寒,在当地几经奔走、协调,最终将该笔案款成功扣划,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也如释重负,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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